一、阆物发(2007)76号文件规定:张飞庙(汉桓侯祠)40元/张、清代四川贡院 35元/张、中天楼10元/张、古民居院落特色游(含星座苑、杜家客栈、蒲氏宅第、张家小院、李家大院、胡家小院)30元/张。
二、阆物发(2008)31号文件规定:甲票(含张飞庙、贡院、华光楼、中天楼、嘉陵江体验游或风水馆)80元/张;乙票(含张飞庙、贡院、华光楼、中天楼)70元/张。
三、其他景点、古民居院落门票价格按原规定执行。
四、因中天楼的上下通道在计划修建中,因此甲票中的“中天楼”暂由星座苑、杜家客栈、张家小院、李家大院、胡家小院、田家大院(民俗会馆)六个景点(任选其中两个景点)代替;乙票中的“中天楼”暂由田家大院(民俗会馆)、风水馆、星座苑三个景点(任选其中一个景点)代替。
五、具体执行时间待通知。
阆中市古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
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